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1、证据线索要保留
政府决定房屋征收一般都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一些被征收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告撕掉,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撕掉公告并不能改变政府发布公告的法律后果,而且造成以后起诉维权缺乏证据线索的问题,这个时间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线索。
2、学习法律有必要
维护权益必须要学习法律、也许您并不关注政府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您只关注拆迁补偿,但律师告诉你,争取合理补偿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学法、懂法、依法维权是维护财产权益的利剑。
3、咨询律师受益多
虽然法律条文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法规多,但是并不是手持法条就能维权的,因为单从法条文字上无法判断出哪一条适用于拆迁的实际情况、无法掌握政府征收哪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项目哪一点是违法的,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专业律师通过实战、研究等常年累月积累的经验、技巧等各方面的素质绝非看看法条就能代替的,要读懂文字背后的文字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
4、法律程序要提起
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必须提起法律程序,而不能被动的等待,很多人是等着政府启动强拆的时候才会想到起诉,平时则被动的等待,但诉讼是有法定期限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起算,一旦超过起诉期限,征收公告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征收是违法的也很难救济。
5、拆迁评估要自主
在征收实施中,政府会告知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但评估机构的名单一般都是政府推荐的,被征收人此时一定要考察好这些评估公司的可信度,如缺乏信任的应该在政府推荐的名单之外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6、遇到逼迁莫慌张
地方政府组织征收时,会动用各种关系推进拆迁工作,如将被征收人的家人、亲戚停止工作,要求其作被拆迁人工作;利用各大局调查拆迁户的违章、用地甚至计划生育的问题;查企业的卫生、消防等、停水停电断路、特别是政府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式作出的强拆决定,一旦超过期限政府会按照违章建筑拆除公民房屋,而房屋被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在拆迁的时候种种压力会突然出现,有时超出人的承受能力,但此时你千万不要害怕、保持冷静,等拆迁结束了,什么停职了、计划生育等问题全部都没事了,这个时间需要忍耐,对于政府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请相关部门查处,对于有关部门不作为的可以通过起诉、行政复议等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职责,特别是政府的强拆决定一定要及时起诉以阻止强拆,你要知道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拆你的房子,所以你一定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不被拆除。
7、人民警察要依靠
拆迁是一个矛盾复杂的大染缸,什么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政府、开发商、拆迁户、施工单位、村委会,甚至一些社会人员也会介入,比如一些地方聘请拆迁公司组织实施拆迁,而拆迁公司聘请了一帮社会无业人员去拆迁、威胁、恐吓、软磨硬泡什么事情都会发生,遇到这种问题不要害怕,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逼迁,不会把你怎么样,真的出了大事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你的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报警,警察出警至少保证了你的人身安全,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对事情处理不公平,则需要提起诉讼、投诉等施加压力。
8、投诉信访要对头
遇到问题选择上访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是信访是解决不了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信访解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如贪污、贿赂、渎职、作风等问题,拆迁补偿合不合理信访机关不可能做出评价,所以选择信访时要甄别一下自己要解决什么问题,不要什么问题都去信访,很多人往往广州跑了十多遍,除了从国家信访局另一个回当地处理的单据外,什么都没解决。
提醒您:拆迁是一个矛盾复杂的大染缸,什么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政府、开发商、拆迁户、施工单位、村委会,甚至一些社会人员也会介入,需要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
拆迁属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担违约,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什么情况下门面租赁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签署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
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2、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3、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4、租赁合同
律师应当提示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加重对方及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自拟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房屋用途;
房屋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转租的约定;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违约;
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提醒您:拆迁属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担违约,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拆迁户如何把握谈判主动权,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