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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 未经这些程序,无权把你的房子当违建拆除
2021年4月8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厂房拆迁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

一、厂房拆迁有统一的补偿政策吗

不同的地区厂房拆迁补偿的政府都是不一样的,一般由当地的政府制订,所以是没有统一补偿政策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谈判,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6.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7.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以上知识就是对“厂房拆迁有统一的补偿政策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同的地区厂房拆迁补偿的政府都是不一样的,一般由当地的政府制订,所以是没有统一补偿政策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未经这些程序,无权把你的房子当违建拆除

未经这些程序,无权把你的房子当违建拆除

现在的一些城市的老城区,许多简易的建筑物都是住户自建的。或者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加以改造。这种房子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的话,就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改变了房屋的原有性质,不如将库房或院墙改造成了住房。关于违章建筑的划定,并没有国家统一的定义。各个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章建筑的是城管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县一级以上的城管部门是有拆除违建的权力的。所以现在城管是拆除违建的主力军。城管有的法律水平并不高,动不动就是直接暴力强拆。但是,在违建被拆除前,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府部门是需要走一套流程的,不然就是违法违规。这一点,房主一定要注意,在维权的时候提出,是强有力的帮助。

从法律上讲,认定和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些程序都有那几步呢在这些程序中,作为房主又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步:立案、调查取证。立案就是当地的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等后,决定查处后的活动。需要注意的是拥有立案权的单位只有规划局/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某些取得了授权的执法组织。如果查处违建的立案部门是国土局/所、住房和城乡保障局、房管局等等单位,那么这就是错误的或者无效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相关建筑物的调查程序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七条有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但是在实际上,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是往往是不按照规定来的。面对这种请况,房主可以主动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记下他们的有效信息,比如姓名和编号等。这对日后维权有帮助。还有多数人在被政府人员询问时往往会害怕紧张,这是一个误区。不仅不要紧张,也要小心问话里的陷阱,比如不该说的就不要说,也不要被他们吓到,毕竟他们不是警察,不会把你抓起来。最后在要你在笔录上签字的时候,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异常时,一定要拒绝签字,并提出修改。

第二步:决定程序。关于《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在政府将住户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过程中,房主有知情权,有异议可以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房主也无需担心因为申辩而加重处罚,这些都是正常流程。所以,如果遇到了那种二话不说直接将限拆文书贴在房屋外墙上的做法,无疑是不合法的。

第三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及“拆除令”的送达和执行。走完上述流程后,政府会做出一个“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文书。房主需要在文件内的限定日期之前自行拆除,过了期限的,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强制拆除。如果未到日期便被强拆,属于违法行为。而且限拆决定书也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讼的。如果有异议就千万别错过了,这一环节建议聘请相关的律师进行。因为这个程序比较专业,而且一旦错过或者失败,那么即便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规定,在未经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程序、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及“拆除令”的送达和执行程序的,是不能拆除房屋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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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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