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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高铁拆迁补偿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2021年5月12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补偿安置协议是否要公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理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高铁拆迁补偿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高铁拆迁补偿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需要注意

1、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2、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

3、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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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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