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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报程序 国家拆迁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
2021年5月18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报程序

房屋拆迁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若违反其中一项,则会构成违法拆迁或者造成强制拆迁。因此拆迁单位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其中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报程序是怎样的呢

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对建设地段的城市房屋需要拆迁的,应按下列程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1、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建设单位凭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拆迁申请,拆迁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拆迁总量进行计划安排,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并向拆迁实施单位下达《拆迁计划通知书》,建设单位依据《拆迁计划通知书》携带上述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委托批准后的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拆迁,并出具委托书、双方签订拆迁协议书。同时初定评估机构和拆迁中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5、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6、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8、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9、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兰州市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10、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11、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12、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国家拆迁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

一、国家拆迁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

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征收单位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不签字的可以强制征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

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

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

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

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开展公证评估。

镇区与被搬迁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镇区形成协商记录,并送达选择安置房通知。

镇区拟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报送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制发初步补偿安置方案送达被征收人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

市国土局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送达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不服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市国土局和镇区共同应议应诉。

市国土局催告交出土地。

被征收人不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市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审查、裁定执行。法院接到市国土局的申请后,在五日内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法院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强制执行是指由法院将当事人强制迁出,将相应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将地上建筑物交给地块所属镇组织拆除,亦可自行组织拆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是指相关单位在申请强制执行及实施强制执行前要做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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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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