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陈潮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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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不断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工业不断的入住发展中的城市,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合理有效的使用土地。而想要将土地的作用放大到最大化,那么土地就会面临着征收和拆迁,但是想要将土地进行拆迁,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呢为此,带来了相关的资料。
一、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调解/听证。
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
申请强制拆迁。
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而像是关乎到被拆迁者的安置补偿资金存款证明也一定要有,还要有国土使用权批准文件,但是在拆迁之前一定要与当地的百姓进行协商以便能有顺利的拆迁。
一、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
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5、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8、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
9、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1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