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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住改非”没有停产停业的补偿怎么办
2020年10月29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并不是有了一书四方案后征地就一定合法的,有了一书四方案后,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


第十三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


第十七条;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经批准的农用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暴力征地有哪些表现


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公安、城管、边防、社会闲散人员等强行推毁地上农作物,强行挖坏土地原貌的暴力征地行为。这种手段往往多发于建设项目比较着急、政府部门认为被征地人“漫天要价”、征地对抗周期长久、剩余被征地户数不太多等征地情况。另一方面政府为了给剩余部门“钉子户”一个下马威,也往往会选择此种方式,以便征地程序的快速开展。


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黑征土地的情形,这种暴力征地的情形并不少见。往往政府会通过公安或请社会人员,将看守土地的农民以拘留或非法拘禁方式短期限制被征地农民人身自由,在此期间强行破坏地上附着物,对土地进行圈占。


“软暴力”方式的暴力征地行为。这种方式也比较常见,虽然其区别于面对面的暴力征地冲突,但是其暴力程度也不可小觑,我们通常将它视为“软暴力”。比如对耕种田地上的农作物进行偷抢、碾压;对农用地用挖掘机挖出沟壑;威胁有公职身份的亲属做被征地人思想工作;私下注销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单方违反承包合同;对被征地人及其家属是否涉及违法行为进行调档;村领导怒称“不腾出土地一分钱不补”的口头威胁;对办户口、开证明的各种阻拦等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并不是有了一书四方案后征地就一定合法的,有了一书四方案后,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住改非”没有停产停业的补偿怎么办

“住改非”没有停产停业的补偿怎么办


住改非如果是合法变更房屋用途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如果当事人对不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商业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本条所称的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住改非如果是合法变更房屋用途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如果当事人对不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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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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