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潮辉,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如果开发商或是政府等要拆迁房屋的话,为明确拆迁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一般是要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因为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往往价值较大,所以有些人就不知道这种分量的协议书是不是得拿去公证过才有效力。
事实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必须公证,公证与否看当事人的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自愿后签名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需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期房还是现房,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多久入住,超过这个期限按照国家法规该怎样补偿等。
最后,现在一般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都会涉及较多补偿款,或是有安置房的约定,要是因为这个协议书有什么矛盾的话,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避免扩大损失。
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所以,有的人就不知道这种协议书是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购房合同。
实际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会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但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般不能当作购房合同,具体按照如下规定:
1、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安置的房屋是现房,那么协议书可以当作现房购房合同,因为协议书已经对相关房屋的事宜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2、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安置的房屋是期房,那么协议书不可以当作购房合同,被安置方还需要另行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对相关房屋事宜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
最后,现在许多被列入拆迁范围的,都有可能接受拆迁安置房。但是,关于这种房屋的产权还是有不同的政策规定的,所以你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或是因为协议书跟拆迁方产生纠纷了,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