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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2020年4月3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广州朝阳区酒仙桥拆迁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父母的公房,作为子女可以继承吗那么,公房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所谓的公房,其实指的是在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指的是公有住房,它是相对于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但是并不能拥有所有权。公房的使用者和居住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而公房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被分为了三种:


  直管公有住房。这种公房指的是由政府接管,国家来进行出租、收购、新建和扩建的住房,而且,其中大多数的公房都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来直接地去管理,进行出租、修缮,其中的也有一小部分住房免租给单位使用。


  单位自管产。这种指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位所有的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产。


  公产房。这种公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的,他们分配或者出租给了单位的员工,给他们居住使用。


  然而,在这三种公房中,通常情况下,能够进行上市交易的一般都是前两种,而在广州交易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的。


  而父母的公房,作为子女,到底去可以继承吗其实,在实践中的争议非常的大,人们众说纷纭,并且各持己见,很难去统一意见。我们从法律上来讲,公产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是存在着一些脱节联系的,可以说是一种不太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我们打个比方来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把房屋租出去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且,房屋的承租人当然也可以基于某种优先权利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地完善,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缓冲的处理方法。有很多人都认为,公产房当然可以被子女继承,他们认为,住房是父母辛勤劳动而挣下来的,而住房就是遗产,所以自然可以由继承人来继承。虽然,这种要求从法律方面来讲,是不合法的,可是这种要求更加符合我国的现实社会实际。


  我们在实际情况中,从社会的安定和社会的和谐角度来进行考虑的话,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到: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死亡,并且在租赁的期限内,那么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是可以继续继承的。从这些规定上来看,想要取得公有住房的继承权,其实是有一定的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在原来的承租人已经死亡的时候,公房的承租权并不能够像别的财产一样通过《继承法》的规定来进行继承。但是,对于符合了承租条件的承租人,也就是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了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如果想要变更承租人的姓名延续继承的话,经过住房部门的同意,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都没有什么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理的相关内容。有些纠纷,真的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完成解决的,只是有些人不懂得合理的利用法律而已,希望每个人能够充实自己,用自己的一些空闲的时间去多阅读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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